合建產〔2021〕12號
各縣(市)區、開發區住建(建發)局、建管中心,各相關單位:
根據《關于開展合肥市裝配式建筑質量專項檢查的通知》(合建產〔2021〕8號)文件要求,從2021年8月至9月,全市開展了在建裝配式建筑質量專項檢查,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截止9月底,全市在建民用裝配式建筑項目106個,建筑面積1325.63萬平方米,新開工項目30個,建筑面積288.9萬平方米(不含工業建筑)。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積比例為18.87%,裝配式建筑面積年均增長超過50%。《合肥市裝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產企業信息目錄》內生產企業13家,其中9家混凝土預制構件生產企業,年設計產能約200萬立方米,4家鋼結構構件生產企業,年設計產能約280萬噸。
本次專項檢查是合肥市建筑產業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調整至市城鄉建設局以來的首次裝配式建筑質量專項檢查。采取抽查工程實體、抽樣檢測預制構件及連接件、原材料和查閱資料等方式,全面檢查了裝配式建筑設計質量、施工質量和預制構件生產質量等。
檢查分為自查自糾和市級抽查兩個階段進行,項目自查和轄區全覆蓋檢查,市級抽查分為三個組,其中構件質量檢查一組、項目質量檢查二組。項目組隨機抽取瑤海區、廬陽區、包河區、新站區、經開區、肥東縣、長豐縣、巢湖市等區域的8個在建裝配式建筑項目,總建筑面積130萬平方米,其中裝配率超過50%的裝配式建筑面積為90萬平方米,抽查的項目中既有裝配式保障性住房也有商品住房,既有裝配式鋼結構也有裝配式混凝土結構。項目共涉及8家建設單位、4家本土總包單位、4家外地總包單位、7家監理單位、8家設計單位,共提出問題84條。對全市構件廠實施全覆蓋檢查,下達意見書13份,提出問題140余條。
檢查發現,我市裝配式建筑推廣的“1+5”建造模式基本成熟,即“裝配式建筑+工程總承包、BIM技術、新型模板、專業化隊伍、綠色建筑”。EPC工程總承包從工程招投標源頭落實,設計、施工階段深度融合和統籌管理的能力不斷提高,BIM應用從無到有、從點到面、從逆向建模逐步到創新正向設計,灌漿工、吊裝工等關鍵崗位人員逐步形成穩定的專業化隊伍。裝配式建筑鋁模板得到廣泛應用,后澆混凝土成型質量大幅提高,鋼結構現澆樓板免支撐施工,節材增效、成效顯著。裝配式建筑從項目策劃、方案設計、深化設計到構件生產、運輸、安裝、驗收等環節得到卓有成效的管控。
構件生產企業各項質量管理制度、管理體系、生產檢測、出廠管理等方面均能正常運轉,駐廠監造逐步實施。委托第三方檢測機構對企業的預制構件,以及混凝土、鋼筋、灌漿套筒、保溫板、鋼板及涂層厚度等原輔材料現場抽樣314組產品,均滿足檢驗標準。
各轄區建設主管部門對大力裝配式建筑的認識明顯提高,積極性主動性顯著增強。新站區、經開區等區域狠抓項目落地,不斷強化提高監管人員業務能力。肥西縣人才公寓、肥東縣振興公租房等項目單位積極協辦省、市級裝配式建筑現場觀摩會,開展技術交流,有力的促進了全市裝配式建筑管理提升。
二、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設計質量
1、少數項目技術方案及裝配式專家評審意見未按要求整改落實;
2、個別項目施工圖審查意見不完整,構件深化圖、構件加工圖未經原設計單位確認;
3、部分項目立面造型復雜,設計優化不夠,存在局部構件超長超重,造成生產、運輸、安裝等風險隱患。
(二)施工質量
1、部分項目監理規劃、監理細則針對性、可操作性不強,專項施工方案審批手續不全,部分項目連接構造節點隱蔽驗收記錄與現場不符,有質量缺陷構件缺少處理記錄,拆模報告與現場實際不符;
2、部分構件鋼筋位置、間距、保護層厚度偏差較大,外伸鋼筋隨意彎折。后澆結構鋼筋底部浮漿清理不到位,后澆砼與預制構件接縫不平整,有麻面、夾渣等缺陷;
3、部分外墻預制構件接縫寬度偏差較大,少數PCF板有裂紋。樓梯間、陽臺等處預制構件臨時支撐點設置不合理;
4、部分項目ALC外墻板臨空安全防護措施不到位,ALC內隔墻隨意開槽布管;
5、少數項目未設置構件堆場,現場構件隨意堆放,缺專用擱置架和墊木等。
(三)預制構件生產質量
1、產品質量控制不嚴。混凝土預制構件外伸鋼筋存在浮漿、隨意彎折、偏位等;預制承重構件灌漿套筒進、出漿孔存在變形嚴重、進漿孔高度過低、布置隨意等問題;部分模臺和模具內雜物清理不到位、成品出現缺棱掉角;部分鋼結構構件除銹不到位,表面噴涂有氣泡、麻點、流掛等。
2、駐廠監造落實不力。缺失駐廠監造委托文件,構件采購合同中未明確(或未補充)駐廠監造內容,且大多數項目建設單位未按駐廠監造要求組織參建各方實施交底。項目駐廠監造流于形式、部分主要驗收資料缺失。
三、問題較突出的項目
大興鎮龍興家園工程項目,項目總建筑面積42萬平方米,裝配整體式混凝土剪力墻結構體系,裝配率不低于50%。發現的主要問題有:專項方案審批手續不全,隱蔽驗收記錄與現場不符,監理規劃、細則針對性不強;主體結構部分剪力墻缺少水平箍筋,多處梁主筋偏位,外架通道、樓層洞口臨邊無防護,疊合板疊放達9層等。
四、處理意見
(一)整改復查
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各項目責任主體、構件生產企業應對照問題清單,認真組織整改,整改合格后報轄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全市所有在建裝配式建筑項目相關單位、轄區建設主管部門,應再次指派專人負責組織專家對轄區在建裝配式建筑和構件質量開展再檢查,并對發現的問題,加大整改力度,問題未整改,不生產不施工。
(二)結果應用
對大興鎮龍興家園項目建設單位瑤海區重點工程建設管理中心項目負責人李小偉通報批評;對總承包單位上海寶冶集團有限公司及項目經理岳彩輝、設計單位安徽省城建設計研究總院股份有限公司及項目負責人梁偉、監理單位江蘇興盛工程咨詢監理有限公司及總監理工程師汪淵明給予記不良行為記錄一次并扣信用分。
自本通報印發之日起3個月內,我局不受理以上執業人員的增加權限、崗位變更的申請,同時對上述人員涉及的項目進行重點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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